漯河市美学学会章程
一、漯河市美学学会的性质是美学理论研究者和审美实践总结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二、学会的宗旨是在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前提下致力于漯河市的整体美学理论和指导审美实践活动,为本市文化建设作贡献。
三、本学会学术上受中华全国美学学会指导,组织上接受漯河市民政局管理。
四、活动范围
1.开展美学理论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
2.在本市向民众传播审美知识。
3.为社会各行业提供美学咨询。
4.为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美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学会接纳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六、申请加入本学会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承认本章程。
2.热爱并有志于美学理论的学习研究或者审美能力的提高以及审美经验的总结。
3.职业从事或者业余爱好诸如文学、艺术、教育、广电、建筑、服装、装饰、园林、环保、旅游、广告、包装、印刷、烹饪、整容、美发等与审美有关的活动。
七、入会手续
1.提出书面申请。
2.理事会讨论通过。
3.入会登记。
4.由学会发给会员证(单位会员发会员匾牌)。
八、权利义务
1.参加学会活动。
2.对本学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监督。
3.选举和被选举学会管理人员。
4.退会自由。退出时应写出书面告知并交回会员证牌。
5.单位会员应交会费,一年不交者应视为退出。
九、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
2.接纳社会捐赠。
3.争取政府资助。
十、经费使用
只用于本学会的学术活动和通信联络。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规定(诸如理事机构的选举与责任等)。